[索引号] 11610800786993015R/2025-00032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关于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的通告
关于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的通告
时间:2025-05-12
来源: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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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陕西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现将投诉举报事项公布如下: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一)执法不规范、不严格问题。主要包括:执法主体不明确存在错误;不遵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不准确;对关键行业、重点领域监管不严格,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瞒案不报。

(二)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问题。主要包括:利用行政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违规下达罚没指标,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罚款数额挂钩;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易罚、畸轻畸重等问题。

(三)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问题。主要包括:该合并的检查不合并、该联合检查的不联合;对已检查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任性检查;违规下达检查指标,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侵害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工商户财产权益等问题。

(四)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问题。执法不文明、方式简单粗暴,存在“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

二、投诉举报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底。

三、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整治重点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举报线索时应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信息保密。

(三)线索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对于恶意举报行为,我们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912-3887405

投诉举报邮箱:7542606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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