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786993015R/2022-00251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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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发文日期 ] | 2021-10-21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外省入陕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通知 |
各县(区)住建局、人社局,榆神工业区规划建设局、组织人事劳动局,榆横工业区建设和规划局、榆林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加强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根据《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及省住建厅、省人社厅《关于对外省入陕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通知》(陕建发〔2021〕1078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和劳务用工实际,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决定对全市范围内承揽工程的外省入陕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联合抽查的主要对象为2021年在我市承揽工程的外省入陕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建筑施工企业5家(占外省入陕在榆企业的17%),抽查通知将通过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并由被抽中建筑施工企业自行下载。
二、检查内容
(一)市场行为方面:招投标中是否存在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等问题;项目实施中是否存在项目班子人员与中标信息不一致、项目负责人不履职、建筑施工企业在多个项目更换项目负责人等行为;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工程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强揽工程情形。
(二)劳动保障方面: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的规定;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使用童工情形;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用人单位是否将劳动合同文件交付劳动者。
三、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2021年10月21日—2021年10月29日)
受检企业对其在我市承揽业务过程的市场行为及劳动保障方面各项工作开展自查纠正,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二)报送资料(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5日)
受检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榆林市榆阳区航宇路169号市住建局4楼422室)报送两项资料:一是市场行为方面,企业基本信息表(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入陕登记、在我市承揽业务招投标信息等),建设项目信息表(包括建设项目班子成员信息、项目主要负责人履职信息、项目主要负责人及其他人员更换信息、项目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等)。二是劳动保障方面,建设项目劳动用工方案(包括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工作环境、延长劳动时间、使用童工情况等信息),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佐证材料(办理施工许可证、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过程结算、维权信息告示牌、建设单位工程款分账管理等),在榆人员社保缴费明细表及有效查询方式等。
上述各类信息表下载路径: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s://zjj.yl.gov.cn),在“通知公告”栏,点击本《通知》页面自行下载附件。
(三)集中检查(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12日)
一是核查企业报送资料与系统信息是否一致,核查项目发承包和企业人员社保及考勤情况,检查工程项目用工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二是实地查看部分企业建设项目,走访相关责任主体核实项目基本情况;走访农民工,核查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欠薪隐患、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等劳资问题。
(四)结果处理(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19日)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报送资料的,我局将上报省住建厅,注销其入陕登记,清出陕西省建筑市场。
2.受检资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或在我市的企业负责人不及时配合协助检查工作的,按有关规定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和诚信综合评价,并视情节轻重上报省住建厅函告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3.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注销其入陕登记,清出陕西省建筑市场。
4.检查结果在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一是由榆林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系统上传至“信用中国”;二是分别在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外省入陕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联合抽查工作,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扎实开展自查,深入排查欠薪隐患,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确保建设项目依法有序推进。企业自查信息要真实、全面、完整,能够客观反映企业发承包行为和劳动用工情况。
(二)强化组织保障。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市场行为过程监管,做好部门联合抽查的组织协调,充分评估监管风险,对重点领域提高抽查数量,加强人力和技术保障,顺利完成本次抽查任务。
(三)严守工作纪律。抽查工作秉持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规定,依法依规实施。现场检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由被检查企业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企业给予的礼金、有价证券或礼品等财物,不得参加企业组织的任何形式宴请等。
各县(区)住建局要根据行业监管特点,主动对接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针对本辖区内的外省入陕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开展建筑市场和劳动保障方面“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市住建局联系电话:3367829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3895809
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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