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办事指南
一、申请方式
建设单位需在“陕西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服务管理平台”和市政务中心三楼实体窗口同步进行申报。
二、网上平台填报及申请表格下载方法
1.使用谷歌或360极速浏览器访问“陕西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js.shaanxi.gov.cn:11885/#/index或按以下路径访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办事服务→系统平台→陕西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服务管理平台)
2.建设单位进行注册。
3.在该平台下载相应申请表格及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4.在系统平台完成相应信息录入和附件上传。
三、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扫码或在服务手册上查阅对应事项材料要求。
四、办理时限
符合受理条件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备案项目符合受理条件的即时予以备案)内完成。
五、受理范围
1.全市范围内下列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全文可扫码下载)第十四条第(一)(二)(三)(四)(八)(九)(十)(十一)(十二)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2.榆林高新区(不含榆横工业区)、科创新城辖区内(不含横山区)下列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
《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五)(六)(七)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3.榆林高新区(不含榆横工业区)、科创新城辖区内(不含横山区)其他建设工程的备案及抽查。
4.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内有单体建筑属于市住建局职责范围的,该建设工程项目整体由市住建局负责;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由市住建局指定管辖。
六、办理须知
1.建设单位申报相应事项前,应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最大程度减少因自身对政策规定不掌握、不熟悉造成无法申报或多次申报等问题。
2.建设单位填写相应申请表格前,请认真阅读《填表须知》,查看填写示例,并根据实际情况由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协助填写,确保申请表格填写规范、符合要求。
以下为二维码办事指南(相关申请材料清单、表格、模板均可扫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