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立:榆林市住房保障中心经市编委(榆编发[2013]145号)批准升格为副县级单位,为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0名,领导职数1正3副,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内设综合科、财务科、租售管理科、督查科、信息科、计划科。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与分配管理,做好保障性住房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和保障性住房资产运营管理,承担本地区保障房信息交流、宣传、培训和统计上报工作,并逐步承担“住房养老”的工作职责,承办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榆林市航宇路中段洁荣巷
联系电话:3832001 3830130(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