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督促指导,组织编制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分解量化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和年度考核;负责拟定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并指导实施;协调落实租赁型保障房中省补助资金;负责市本级保障性住房建设、预算、决算审核工作;负责研究分析住房制度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全市城市住房政策和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负责市直单位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